
嗨嗨大噶好~
小编又来送上每周政策了
(和每日坚果一样“营养”均衡)
大家还记得之前推送给大家的
13项补贴干货吗?(如下)
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后续更新
一起来看看吧~
扶持企业
支持对象为辖区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住宿、餐饮、零售行业企业。
申报单位
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
技术咨询电话:4001616289;
政策咨询电话:26567867,26542280。
资助标准
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南山区“四上”在库住宿、餐饮、零售行业企业,在南山区承租社会经营用房的,按企业2020年2月至3月期间实际支付租金的30%给予补贴,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申报链接
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:http://sfms.szns.gov.cn
申请条件
1、在南山辖区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2、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、守法经营、诚实守信、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;
3、应积极配合区委、区政府相关工作。
不予资助:
1、近三年内在税收、安全生产、环保、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,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;
2、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;
3、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、商业贿赂、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;
4、提出资助申请后,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、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;
申报流程
(一)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出资助申请,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递交区企业服务中心窗口;
(二)区企业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审核;
(三)资金主管部门核准;
(四)区统计部门核查有关指标;
(五)资金主管部门编制项目资助计划;
(六)区、市相关部门核查;
(七)公示、审议;
(八)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计划进行审定;
(九)资金计划下达;
(十)拨款。
所需材料
(一)《项目申请书》
(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://sfms.szns.gov.cn/在线填写);
(二)营业执照;
(三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;
(四)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;
(五)租赁合同;
(六)上一年度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;
(七)银行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;
(八)租赁合同明细表,其中须包括合同名称、租赁方名称、租赁地址、租赁金额、实际支付金额、发票号、发票金额、发票用途;
(九)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。
申报时间
2020年4月7日9:00至2020年4月30日18:00。
Tips:网上申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,并在收到系统短信通知审核通过后,根据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。
政策原文
http://www.szns.gov.cn/xxgk/qzfxxgkml/tzgg/202004/t20200402_19147266.htm
(以上内容状态截止于推文发布日,更多详情请点击文中文件链接查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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