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《项目申请书》(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 http://sfms.szns.gov.cn/在线填写,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);
(二)新版“三证合一”营业执照(网上提交资料要求:原件彩色扫描上传;纸质材料要求:验原件,复印件加盖公章);
(三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[网上提交资料要求:原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彩色扫描上传;纸质材料要求:复印件加盖公章];
(四)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2019年度纳税证明(网上提交资料要求: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;纸质材料要求: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);
(五)贷款企业2019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首页、《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》及《A1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A类)》(网上提交资料要求:复印件加盖公章;纸质材料要求:验原件,复印件加盖公章);
(六)贷款银行出具的日期在规定范围内的贷款合同,放款证明(借款借据)、贷款期间前6个月的还款凭证以及利息支付凭证[网上提交资料要求:原件(复印件)彩色扫描上传;纸质材料要求:验原件,复印件加盖公章];
(七)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展期证明(网上提交资料要求:原件彩色扫描上传;纸质材料要求:验原件,复印件加盖公章);
(八)企业征信报告(报告日期需在最新还款日之后)(网上提交资料要求:原件彩色扫描上传;纸质材料要求:验原件,复印件加盖公章);
(九)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(仅已结清贷款项目提供,参考附件1,内容需包含:贷款开始及结清时间、贷款金额、实际支付利息总额、有无欠息等违约行为。)(网上提交资料要求:原件彩色扫描上传;纸质材料要求:验原件,复印件加盖公章);
(十)申报贴息情况表;
(十一)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。
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,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,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,一式一份,A4纸正反面打印/复印,非空白页(含封面)需连续编写页码,装订成册(胶装),加盖骑缝章提交。